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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货币出资
 
    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涉及以股权出资的情况,请您参看股权出资)



 
  股权出资
 
     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股权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内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投资公司)的,称为股权出资。
    以股权作为出资应具备的条件:
    1、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二)已被设立质权;
(三)已被依法冻结;
(四)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2、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3、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股权出质
 
     股东将自己所持有的可以依法转让的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或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进行出质,称为股权出质。
    股权出质登记的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到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和领取有关通知书的可以是出质人和质权人,也可以是其指定的具有相关权限的代表或者代理人。



 
  工商注册相关知识
 



 
   

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项目

1.以固定资产及可移动设备设立企业时,对所投入的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2.原有企业实行公司化改组及股份制改造时,对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3.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时,对投资各方所投入的资产进行评估。
4.企业兼并与收购的,受兼并方或被兼并方委托,对被兼并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5.资产抵押、租赁、出售、拍卖、承包时,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
6.企业解散、破产、清算时,对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7.企业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互助转化时,进行单项评估。
8.对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9.资产所有者认为需要评估时,比如内部清产核资或调整由于通货膨胀造成的资产帐面亏损等。

企业评估所需提供资料清单

一、企业评估所需法律性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税务登记
3、公司成立的政府批文(若曾更名,尚需更名的批文)
4、公司章程、合同、验资报告
5、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或净资产验证报告)
6、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议
7、资产评估的立项申请(国有资产占有单位)
8、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立项的批复(国有资产占有单位)
二、企业评估所需公司有关资料
1、 公司自成立以来的历史沿革
2、 公司的组织结构图
3、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
4、 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产品简介
5、 公司的重要生产性设备简介
6、 公司的主要技术人员简介(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7、 公司及各生产线的平面布置图
8、 重要资产的品质鉴定证书
9、 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及技术经济标准
10、 重要经济协议或合同
11、 公司资产抵押和担保情况的说明
12、 正在诉讼事项说明
三、企业评估所需明细资料
A.综合部分:

1、 各类待评估的资产和负债的清查评估明细表(表格另附)
2、 评估基准日及前2年的会计报表
3、 资产负债清查核实及调整的情况说明
4、 关于资产评估清查申报表的声明(格式另附)
5、 关于资产评估的承诺函(格式另附)
6、 待核销、报废资产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和有权管理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处理意见
7、 水电容量和当地水电增容费收费标准及文件
B.流动资产部分:

1、 评估基准日的银行存款余额对帐单
2、 评估基准日的存货盘点表
3、 各类存货的存放地点、库存时间、周转情况说明
4、 各类存货的货龄分析表
5、 产品销售价格清单及主要销售合同
6、 待摊费用发生额及摊销情况的说明
C.设备部分(具体资料可根据设备评估人员的要求准备):

1、 重要设备的购置发票
2、 通用运输设备的行驶执照及行驶里程记录
3、 重要设备运行状况(包括利用率及维护保养状况)和? 大修理及技术改造情况的历史记录和详细说明
4、 重大工程项目及设备的安装、购置的合同或协议
5、 压力容器的有效安全检查证书复印件
D.房地产部分(具体资料可根据房地产评估人员的要求准备):

1、 征地通知书(含政府批文)(指行政划拨用地)
2、 土地出让合同及市政配套费协议书
3、 付清地价证明及有关付款凭证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建筑许可证(或开工许可证)
5、 规划设计意见书
6、 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证明
7、 土地红线图及建筑物总平面图
8、 工程项目的(预)决算资料(自建房)
9、 购房协议书及付清房款证明
10、 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证
11、 企业现行房产折旧年限及折旧率
12、 如有合作建房者需提供合作建房政府批文,及合作建房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
13、 如有房屋帐面原值系已经评估后调整的原值,则需提供房屋原始帐面值及原评估报告复印件
14、 如有出租房屋者需提供房屋租凭合同及近三年租金、费用等明细
15、 协助提供当地的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或建筑工程造价指数等的资料
E.长期投资部分:

1、 投资协议、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
2、 被投资企业验资报告和股权证明文件
3、 被投资企业概况及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4、 被投资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以及前二年的会计报表
5、 被投资企业的主要资产清单(物业和重大设备)
6、 其他长期投资的证明文件以及获利情况
7、 如持股比例为50%及以上则需对其进行整体评估(需单独提供本清单所列资料)
F.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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